关于开展2024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

2024-11-15  来自: 黑龙江省品牌战略促进会 浏览次数:281

品牌价值评价品牌价值评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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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表格请在主页价值评价栏下载

(一)企业(产品)品牌主要面向我国具有产业优势、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比重较高、品牌建设基础较好、品牌评价条件成熟的相关行业的企业。包括农业、制造业及服务业。

(二)自主创新品牌主要面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。

(三) 中华老字号品牌主要面向历史悠久的老字号企业。

(四)区域品牌主要面向地理标志产品、旅游目的地和产业集聚区等。

关键词: 品牌价值评价           
会员单位
会员单位

黑龙江省品牌战略促进会(以下简称:促进会)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,促进会于2008年经省民政厅批准注册登记,于2009年4月28日召开成立大会。促进会业务主管单位为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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