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4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
2024-11-15 来自: 黑龙江省品牌战略促进会 浏览次数:281
注:表格请在主页价值评价栏下载
(一)企业(产品)品牌主要面向我国具有产业优势、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比重较高、品牌建设基础较好、品牌评价条件成熟的相关行业的企业。包括农业、制造业及服务业。
(二)自主创新品牌主要面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。
(三) 中华老字号品牌主要面向历史悠久的老字号企业。
(四)区域品牌主要面向地理标志产品、旅游目的地和产业集聚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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